根据长沙市教育局2011年“一费制”减免会议及文件要求,切实履行义务教育阶段“一费制”全免入学政策,做到应免尽免,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:
一、 “一费制”全免工作政策。
减免对象:长沙高新区及长沙市五区常住农业户口学生及城市户口学生“一费制”全免;长沙高新区范围内务工人员的子女“一费制”全免。
实行全免政策学校: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。
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;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费。
减免标准:《收费标准》规定的“一费制”收费中的杂费、课本费及作业本费;补助延风中学寄宿生的寄宿费。
二、操作程序:
1、2月17日学校组织行政人员、班主任进行培训,掌握减免政策、标准,弄清操作程序,通过查验户口簿分别统计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数、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人数、独生子女和双女户人数。
2、2月18日学生报到,学校依据相关政策,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、课本费及作业本费。学生只需要缴纳自愿就餐的伙食费(以保本不营利为目的,按实收取。),其他服务性(保险费、校服费)收费,在学生及家长完全自愿的基础上,依据相关政策由服务方收取。
3、2月20日,学校要将免补学生名单、减免金额在学校及村(居)委会进行公示,时间为一周。
4、学校要积极宣传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补政策,搞好保学控流工作,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,要积极给予资助。
5、2月28日,学校将“一费制”情况统计相关表册(一式二份,一份留学校,一份报教育管理中心)报教育管理中心。
6、3月2日由教育管理中心对学校提供的“一费制”全免学生花名册、“免补”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,再根据减免人数与减免标准进行核算后报财政分局。
7、3月4日由教育管理中心将相关免补资料整理汇总后报市教育局。
8、3月7日由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到学校督查“一费制”全免工作。
长沙高新区教育管理中心
二0一一年二月一十二日
附件:长沙市2011年春季学校学生免“一费制”(课本费、作业本费)统计表/UploadFiles/gxjy/2011/2/20112149219.xls